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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邓州:“4+2”工作法叫响全国

发布时间:2010-02-22 14:53:00 人气: 来源:未知

河南邓州:“4+2”工作法叫响全国
 
“咱村上央视一套的新闻联播啦!”前不久,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在邓州市穰东镇葛营村传播开来。顿时,村里沸腾起来,大家纷纷奔相走告,激动不已。
当晚7时许,隨著葛营村镜头在央视一套新闻联播节目中的出现,邓州市在农村民主建设进程中推行的“4+2”工作法,传遍了长城內外,大江南北。
 
决策:应时而生
邓州市都司镇唐庄村地势低洼,一下雨积水很难排出,用村民们自己的话说就是:“蛤蟆撒泡尿也会沟满壕平。”虽然村组干部多次提议集资修路,但大伙儿寧可被水淹著,也不同意。“干部拍了脑门子,群眾当了劳什子。这种事情俺们不干!”村民们如是说。
这是2005年以前邓州市绝大多数农村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:干部与群众是两股绳,两驾车,各使各的劲,各走各的道,界限分明。
邓州市委、市政府通过深入调研后认为,在民主、法制以及市场经济日益深入人心的形势下,农村工作再沿用过去的老思路、老方法,不仅难见实效,还会诱发矛盾。为此,他们从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“生產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的20字方针中寻找切入点,抓住了“管理民主”这个关键环节,总结出了以民主决策为核心的“4+2”工作法。
所谓“4+2”工作法,是指所有村级大事,必须经过4个会议决策和两个程式公示,即由党支部提议、支部村委商议、党员大会审议、村民代表决议或村民大会决议,然后决议公告、结果公示。
2005年9月,邓州市出台了《关於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推行“4+2”工作法的决定》,开始在全市578个行政村推行“4+2”工作法。
 
实践:开创局面
南阳市委常委、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说:推行“4+2”工作法,目的就是要探索出一种在党支部领导下,让群眾说了算,自己定、自己议、自己干、自己建设家园的新方法。
为確保这一新方法真正落在实处,刘朝瑞多次在邓州市三级干部会议上强调,要求基层干部“沉下去,研究透,创新方法,面对群众”;该市出台《邓州市4+2工作法实施细则》,要求村党支部提议的事项必须首先充分徵求党员、村民代表及广大群众的意见;同时市委组织部门还对全市578名村党支部书记、13126名村组干部和30021名村民代表等进行了分批培训和实战磨礪。
“要想干成事,没有比群众情愿更容易的了!”唐庄村村民康定欣说道。该村在推行“4+2”工作法的过程中,由於完全尊重群眾的意愿,保证了群众的权利,所以当该村修路的决策刚一通过,大家就纷纷投入到填筑路基的工作中。不出半个月时间,村內道路全部畅通。
自2005年推行“4+2”工作法以来,邓州市先后解决了土地徵用、道路修建、合作医疗、农村低保、宅基地审批等村级事项2900多个。该市农村信访量逐年下降,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县市,被中纪委確定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信访直报点。
 
传扬:叫响全国
两年来,邓州市的“4+2”工作法受到了中央、省、市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,並进行了深入报导,在社会上產生了良好的反响。
邓州市的“4+2”工作法也引起了中央、省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。2006年10月,邓州市作为河南省唯一代表,在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,介绍了“4+2”工作法对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;同年11月,在全省村务公开、政务公开、党务公开座谈会上,邓州市向与会成员介绍了“4+2”工作法的成功经验。
2007年以来,河南省安阳市、河北省张家口市、陕西省商南县、湖北省老河口市等地组织部门纷纷前来邓州,学习运用“4+2”工作法取得的成功经验。2008年年初,河南省委出台档,把邓州市“4+2”工作法确定为全省范围内村级事务的决策程式,并予以推广。(记者:李天密,通讯员:张书勇 许光选,来源:河南日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