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感《联律通则》新修版
发布时间:2024-07-02 22:12:26 人气: 来源:未知
有感《联律通则》新修版
——兼与高扬先生商榷
湖北汉川 / 邓 翁
——兼与高扬先生商榷
湖北汉川 / 邓 翁
《中国楹联报》(总第1628期)刊登高扬“新旧《联律通则》的比较及商榷”一文,将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《联律通则》与2008年10月1日颁布的《联律通则》(修订稿)进行了详尽的对比,并提出了自己的商榷意见,读后令人佩服。
且通过对新版《联律通则》的认真学习,的确感觉较之旧版《联律通则》(修订稿)有显著的不同,现简述如下。
首先,新版《联律通则》在引言中开门见山提出“对联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谐巧性、实用性、文学性等特点。”着重强调了对联在当今盛世的社会地位,极大地增强了联界人的对联文化自信。由于历史的原因,以前不少人认为对联只是小品,难登大雅之堂。其实不然,在诗歌兴起时就产生了对联。唐代是律诗的鼎盛时期,其成为科举考试的内容。因五律七律的颔颈两联讲究对仗,故又有人认为对联是律诗的附属品。当然,也有人认为正是对联成就了律诗。也是在唐代,在私塾学馆中开设有对课,教学生对对子,这种教学方式一直延续到解放前。改革开放后,各级对联组织如雨后春笋相继成立,如今,对联事业空前繁荣,对联队伍的人数与对联作品的数量比任何时候都多,我们可以自豪地说,对非小品,联本大观。
紧接着,引言第二自然段写进了对联的新定义:“对联是两行对仗且意联的文字所组成的独立文体,其基本特征是‘对仗’,即‘词语对偶’与‘声调对立’(改成“平仄对立”为好)。”到目前为止,也就是《现代汉语词典》中有对联的“定义”,因之,这个新定义意义非常重大。
再就是称谓的改变。新版中除了学会名称中出现“楹联”两字之外,把旧版中的“楹联”均改称“对联”。笔者认为对联,真是既对且联,这回归本源,符合实际,是件好事!然而对联:俗称对子,雅称楹联,简称对或联。虽然楹联是指贴在楹柱上的对子,不过楹联还是一种雅称哩,故将对联称之为“楹联”也无可厚非。
还有,文字更为简洁。新版《联律通则》在文字上下了很大功夫,斟词酌句,力求用字用词准确。新通则整个篇幅比旧版减少了313个字。从各个条款可看出,删去了许多不必要的修饰语和一些专用名词,可谓简洁明了,语言通俗易懂,便于掌握与使用。
特别是新通则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,“本通则作为对联教育、创作、评审、鉴赏中,在格律方面的基本依据”。这比旧版增加了“教育”二字。强调且突出了对联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。为了对联事业的进一步发展,必须重视加强对联教育,必须加强对联队伍建设,让对联进学校进课堂,从娃娃抓起,对联传统文化才会后继有人,中华对联传统文化才能真正发扬光大,从而使对联优秀传统文化真正成为中华民族的全民文化!
总之,新版《联律通则》既保持了旧《联律通则》的基本内容与框架,又简明扼要,便于操作,且有新的突破、亮点纷呈,令人耳目一新,精神振奋。为了更加完善《联律通则》,使其在对联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,特建议如下。
一是引言中说,对联“具有谐巧性、实用性、文学性等特点。”是否可还原旧版的“具有群众性、实用性、鉴赏性”呢?
对联是人们常称的两行文学,且新通则给对联定义为独立文体,对联当之无愧具有文学性。然诗歌、散文、小说、戏曲等都具有文学性,故这文学性就不是对联独有的特点啦!
再说谐巧性,毕竟谐巧联只是部分对联,是不能代表整个对联的。难道说其他文体就不具有谐巧性吗?故称谐巧性也是欠妥的。要说实用性,才是货真价实的。人们在做生祝寿、婚丧嫁娶、开业庆典、乔迁之喜等时候和名胜景区等地方都要用到对联,过春节更是家家户户都要贴春联。可以说对联比任何一种文体的应用都要广泛。诚然,其它文体也有实用价值,但都没有对联的用途广而大。同时,好的对联尤其是名联、佳联,不仅看上去整齐美观、读起来抑扬顿挫、更是品下去意味深长,深受群众的喜爱,且颇具鉴赏价值,因此对联具有群众性和鉴赏性,亦理所当然。
二是引言第二自然段中的“声调对立”与基本规则第五条“声调对立”似乎搭配不当,还是沿用旧版的“平仄对立”为好。
联界人知道,声调是指汉字字音的高低升降。对联是讲究平仄的,据平仄对声调的划分来看:旧四声,即平、上、去、入四声,按平仄来分,只有平声属于平,上、去、入三声属于仄;新四声,即阴、阳、上、去四声,按平仄来分,阴平、阳平属于平,上声、去声属于仄。若对联联句的用字平仄按基本规则安排,使对联的联句中相邻节奏点上的字,平仄交替;上下联句所对应节奏点上的字,平仄相反。不仅联文读起来朗朗上口,和谐悦耳,更是符合联律。而这里“声调”只是起协调、和谐作用。因声调是汉语语音学术语,而平仄则是诗联格律的专用术语。平仄在诗联中的运用具有一定规则,形成一定的格式,这就是格律,亦称为诗词格律与对联格律(即联律)。由此可知,声调绝不等同于平仄。所以归根到底不是“声调对立”,而是“平仄对立”。
三是第十条避忌问题:(3)避免三仄尾,忌讳三平尾。这似乎明显不妥。
在此,请允许提个问题,尾句与句尾意思一样吗?回答是肯定的,意思显然不同。那么三仄尾与尾三仄、三平尾与尾三平的意思呢?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。对于律诗来说,既可称三仄尾与尾三仄,也可称三平尾与尾三平,并不矛盾。而于对联来说,称三仄尾与尾三仄、三平尾与尾三平的意思就不一样了。例如:
题汉川市仙女山一小
汉江水碧金龙腾,欣百年老校,承儒学栋梁竞秀;
仙女山青彩凤舞,看一小新苗,沐春风桃李争荣。
这副联,上下联首句分别是三平尾与三仄尾,这里是不必避忌的。多句联中,若是尾句(指仄收句)的末尾有三个仄声字,称之尾三仄,应尽量避免(古人律诗中尾三仄的句子屡见不鲜)。若是尾句(指平收句)的末尾有三个平声字,称之尾三平,必须避忌(律诗亦如此)。因之,建议第十条避忌问题(3)恢复旧版的“尽量避免尾三仄,忌尾三平”如何?
最后,就高扬文章里提出的:“‘无情对’是对联大家庭里的一员,这是不争的事实,但我们对照‘第六条:语意关联。上下联表达同一主题’。无情对是不合这一点的(这也是旧版《联律通则》遗留的问题)。因此,新版《联律通则》对此应该有个附加说明,否则就把‘无情对’无情地开除了。有了特别的说明,我们遇到初学者的提问,就可以作一规范的解释,减少争议”。在这里,有必要与高先生商讨一下啦。
第一章基本规则第一条至第五条,都是讲对联的形式相对,而第六条则是讲对联的意义关联。新版《联律通则》在对联的定义中特别强调“对仗且意联”。众所周知,“对联、对联,既对且联,形相对,意关联”。而无情对只对不联,不能表达同一主题。高先生也认可无情对是不符合这条规则的,却硬要说是旧版《联律通则》遗留的问题,并要求新版《联律通则》对此应该有个附加说明,这实在是有些牵强,也强人所难。因为新旧《联律通则》第六条的内容所表达的意思是相同的(只是新《联律通则》简洁些而已)。例如:“三星白兰地;五月黄梅天”。这是一副经典无情对,上联指的是酒名,下联说的是天气,上下联的内容毫不相干。显而易见,“无情对”与《联律通则》中所涉及的对联是不同类型的,不属于我们研究的范畴与对象。故新版《联律通则》就没有必要附加说明了,是吧?
联界各位专家、各位联友,这篇拙稿只是笔者个人的肤浅认识,一孔之见而已。欢迎大家不吝赐教,多提宝贵意见。
作者简介:邓万商,笔名邓登邑、万里程、登邑翁、邓翁,号芝山居士、斋号无名轩。湖北汉川人。自幼爱好文学的邓先生,公务员退休。原是《湖北日报》《孝感日报》等多家新闻单位的特约通讯员,传略入编《湖北新闻新秀名录》。近年来潜心诗联创作及理论研究,作品见于各级报刊,入编多种典籍,多次荣获奖项。2006年被《对联中国》聘为全国志愿者评委,2008年在中国楹联论坛暨修订《联律通则》研讨会上发言,关于“语意节奏”等建议被采纳,写进了《联律通则》(修订稿)。是第四届、第七届、第十届、第十二届中国楹联论坛优秀论文获得者。
系中华诗词学会会员、中国楹联学会会员、湖北省楹联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、汉川市诗词楹联学会顾问。热心诗教联教,分别荣膺“汉川诗联精英”“汉川市最美老干部”“孝感市四好离退休党员干部”“湖北省优秀楹联文化工作者”“湖北联坛精英”“全国联教先进个人”“中国楹联报优秀撰稿人”等称号。著有《对联基础知识》《邓翁诗联百家墨集》等。